巡视巡察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摘要)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10日,四届利通区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对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8日,巡察组向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好人主义”,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形式、走过场,“辣味”不够的问题”。一是通过加强学习,党组成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不断增强,解决思想、工作、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自觉维护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在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把好材料关、批评和自我批评关,重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真正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让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三是在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途径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学习情况、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局内部的议事和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二是完善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要做到班子成员人人表态,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三是加强了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向会议记录工作干部印发了标准,做到议题讨论、意见发表和会议决定内容完善,确保会议记录原汁原味反映各党委委员发言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形结合,结合周例会、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等,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要求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本相一致,规范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坚决纠正工作笔记与学习记录不相符的问题。二是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亲自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述职述廉报告,坚决纠正他人代写和网上下载现象。三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再学习,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党组成员要自觉学、主动学、深入学、带头学,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继续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举一反三,着力整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合格党员标准不具体等问题,及时进行“补课”。二是建立了长效机制,推动学习教育持续深化,让每月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紧扣“两学一做”主题,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活动。三是抓好党支部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覆盖面,继续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认真”的问题。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对局所有印发的方案逐一进行核实,并在干部大会上要求干部检查,坚决杜绝方案网上摘抄、照搬照抄问题。二是向全局干部编制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安排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局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目标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将其提升到局工作基础和保障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纠正。
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成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党员按照“三会一课”的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郑重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二是不断探索创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教育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是规范使用“三会一课”记录本,并加强对党员档案等资料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完整齐备、全程留痕。
8、针对“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照“7+X”的规定动作开展”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7+X”的规定动作开展今后的活动,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规范的执行,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做好管理,要有记录、图片等存档资料。二是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会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确保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9、针对“发展党员票决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规定章程,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发展对象的先进性。三是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过程完整、记录清晰、手续完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进行整改,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针对“2018年局党组文件与局机关文件混发”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公文管理,严格区分党组发文、局发文、支部发文、便签类型,从公文范围、公文格式、行文要求、办理程序等方面对机关公文格式和办理进行系统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拟稿、审核、签发,登记、编号、印发、用印程序,严格公文印制和审批把关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一律不准印发。
11、针对“文件文号严重重复”的问题。由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制订、印发文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求文件齐全完整、数据真实有效,切实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杜绝了文件文号重复问题。
12、针对“单位制度建设照搬抄袭现象明显”的问题。严格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规范的规章制度,对制度建设的盲区和空白点,及时予以填补,对存在问题或已经不适应的规章制度要予以修改、充实和完善,编印了《制度汇编》,在文化墙上让制度上墙,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针对“干部理论学习点名册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自2018年12月起,严格执行干部理论学习签到制度,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与监督。二是落实签到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台账。
14、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根据岗位实际,及时将调入单位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入党支部,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二是由党支部负责,对没有正当理由、组织观念淡薄而长期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办理。
1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党组班子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16、针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控制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严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加强对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二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三是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按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17、针对“对区委第二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以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总结整改经验,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18、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把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讲政治、守纪律、履好职,真真诚诚、踏踏实实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二是认真制定修改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问题实、措施硬、效果好,觉不允许出现照搬照抄现象。三是党组会议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分析工作形势,制定办法措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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